根据《苏州人才壹号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创投〔2025〕29 号)规定,经机构申报、项目初审、尽职调查、投资决策等流程,现对2025年度苏州人才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第二批拟参股子基金(详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。以个人名义提出的,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联系地址及电话等;以单位名义提出的,需加盖单位公章。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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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天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25年9月9日
附件:苏州人才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拟参股子基金名单
特别说明:本公示系依据《苏州人才壹号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就上述子基金方案所进行的公示,不代表苏州人才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做出任何出资承诺,苏州人才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/公司章程等有效出资文件为准。